党工委职能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受学校党委委托,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配合党群部门,协调所在校区跨学院、跨单位的党群工作、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国家安全与保卫工作、信访工作、保密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处共同做好离退休工作。
三、及时了解校区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研判校区意识形态的态势特点。
四、按照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五、在学校党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下,负责校区的宣传工作。
六、及时了解校区内的有关情况,负责向学校报送本校区的重要信息。
七、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
八、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管委会职能职责
一、统筹和协调校区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协调需要驻区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
二、受学校委托或代表学校,做好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协调,促进社会合作,保障校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组织编制校区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规划,策划校区人文景观建设、文物保护和校区历史文化资产整理发掘工作,协调举办各类展览活动,提升校区社会文化影响力。
四、负责校区各项来访与参观的接待工作,做好外联工作。
五、负责校区各类场馆、公共会议室等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检查校区交通、消防、治安及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协调校区紧急、突发事件。
八、参与规划、落实校区的功能调整。
九、参与校区购买公共服务的招标工作,保护各类驻区学校资产,统筹校区公共服务功能。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