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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梅庵东南侧古井、九处南京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分别完成树碑及挂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近日南京市玄武区文化和旅游局为我校梅庵东南侧古井树立文物碑,南京市房产局公房管理中心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对我校九处南京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完成了现场挂牌工作。其中,我校梅庵东南侧古井在20146月被列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我校原南京工学院河海院旧址(1955年)、原国立中央大学校友会堂旧址(1986年)、原国立中央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楼(民国)、原国立中央大学实验楼旧址(民国)、原国立中央大学小二楼(民国)、原南京工学院五四楼(1954年)、原国立中央大学南高院(1933年)、原南京工学院动力楼(1957年)、原南京工学院五五楼(1955年)共九处建筑于20187月入选南京市政府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我校黄大卫副校长、四牌楼校区管委会梁书亭主任等亲临现场指导定位、查看古井树碑和历史建筑挂牌安装工作,黄大卫副校长表示此次历史建筑挂牌进一步推动了我校四牌楼校区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并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